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发布时间:2021-09-23 09:16信息来源:田家庵区教体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类型   项目名称  子项 办理流程  
其它权力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四号)第十三条:鼓励申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规定由政府予以补贴。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教育局(**科室)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评审、审核: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市教育局组织成立专家评估小组进行实地考察;专家评估小组形成意见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4.备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5.发文:教育局印制发放文件。
6.送达:文件送达有关单位。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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