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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索
引
号:
3057002/202112-00004
信息分类:
其他权力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1-12-02 09:30
发布机构:
田家庵区教体局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教师资格证遗失、损毁补(换)发受理条件、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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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3057002/202112-00004
信息分类:
其他权力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21-12-02 09:30
发布机构:
田家庵区教体局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有
效
性:
名
称:
教师资格证遗失、损毁补(换)发受理条件、办理流程
点
击
量:
文
号:
关
键
词:
教师资格证遗失、损毁补(换)发受理条件、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1-12-02 09:30
信息来源:田家庵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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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已取得教育局认定颁发的初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师资格证;
2.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到属地管辖单位,由属地管辖单位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初审。
2.工作人员依法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通知单,如缺少材料当面告之。
3、补发换发新证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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