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田家庵区教育体育局公共服务服务指南 (2022)

发布时间:2022-12-19 16:55信息来源:田家庵区教体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服务指南】田家庵区教育体育局公共服务服务指南        

1、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力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皖教基(2013)6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更大程度、更高质量地保障随迁子女就学,促进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要坚持公办学校为主,创新工作机制,畅通入学渠道,简化就读手续,保障随迁子女与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接受相应的教育,实现“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二、承办机构

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服务对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申请条件

1.有房产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房产所在学区的学校申请就读;

2.没有房产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用工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地所在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发展局)申请,由各县区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在区域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五、申报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居住证明、用工证明;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户口簿;

5.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6.计划免疫证;

7.学前教育报告单。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有房产证、居住证的,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直接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就学;申请人没有房产证、有居住证的,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由所在区教体局统筹就近安排就学;

2.申请人在约定时间内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取批件;

3.申请人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七、办理时限

每年6月、7月提出申请,8月底前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淮南市田家庵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电话:0554-62698029

2、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服务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2号)文件精神。

二、承办机构

淮南市田家庵区教育局成教科

三、服务对象

已在网上报名并交费成功,并自愿在淮南市参加考试的考生。

四、申请条件

1、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我市初中学籍应、历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地户口应届初中毕业生。

2、同等学力者或在外省、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我市学籍自愿回我市报名的,到户籍所在地县(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五、申报材料

同等学力者或在外省、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本市学籍自愿回我市报名的考生须携户口簿及复印件、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须加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考生本人须参加现场电子摄像。

六、服务流程

1、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学籍所在学校参加集体报名;我市户口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原毕业学校报名。初中学校应当审查其报考资格。各校登陆淮南市中考网上报名登录平台,进入中考网上报名系统,核对应届毕业生数据;同时,录入往届生报名信息。考生电子摄像以校为单位,在报名同时进行,须打印供考生签字确认。

2、同等学力者或在外省、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我市学籍自愿回我市报名的,到户口所在行政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携户口簿及复印件、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须加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考生本人须参加现场电子摄像。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谨乱收费。考试收费仍按皖价行费字〔1999〕136号和皖价行费〔2000〕21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九年级中考报名考试费:每生52元;八年级考试费:每生18元;体育:每生10元;九年级实验操作:每生16元;八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每生8元

九、咨询方式

淮南市田家庵区教育局成教科

电话:0554-2682326

3、中考政策加分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类)

一、办事依据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文件 二、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二、承办机构

淮南市田家庵区教育局成教科

三、申报对象

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

四、申请条件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有市外办证明);

2、革命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市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

3、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须有市台办证明);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有市民委证明和户籍证明);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和证明)。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分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文件精神。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经市卫健部门审核同意)。

五、申报材料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外办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考生须提交考生本人户口簿和市民委证明。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和证明。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分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文件精神。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经市卫健部门审核同意)。

六、办事流程

1、符合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备齐有关证书、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及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学校(报名点)申报政策性加分投档。各校须对申请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加分投档项目等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申请加分投档考生信息汇总报送至市教育招办。

七、办理时限

在规定的时间即来即办。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咨询方式

淮南市田家庵区教育局成教科

电话:0554-2682326

4、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报名资格审查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根据淮南市2021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第四款第二条: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承办机构

淮南市田家庵区教育体育局政工科

三、服务对象

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考生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县(区)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五、申报材料

全程网上办理,不需要现场提交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规定时间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市教育体育局及各区县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规定时间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规定时间前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2013〕2568号)

标准:笔试45元/科;面试:80元/人

九、咨询方式

淮南市田家庵区教育体育局政工科

咨询电话:0554-2698027

5、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专业测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根据淮南市2021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五)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

二、承办机构

淮南市田家庵区教育体育局政工科

三、服务对象

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

四、申请条件

通过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

五、申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 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服务流程

1.按淮南教育网上公告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

2.审核通过后,现场交纳面试费;

3.凭交纳面试费票据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2013〕2568号),标准:面试80元/人。

九、咨询方式

淮南市田家庵区教育体育局政工科

电话:0554-2698027

6、学前教育资助服务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 410号)二、资助内容: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2、《安徽省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市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应当在收到上级预算文件后的30日内,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或者幼儿园,资金分配结果应当同时录入学前教育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市县学前教育财政预算也应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后及时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或者幼儿园。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要明确职责,分级管理,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指导本地和幼儿园编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建议,参与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支出补助标准、多渠道扩大资源和幼儿资助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学前教育基础数据,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二、承办机构

淮南市田家庵区教育局资助中心

三、服务对象

市区在园幼儿

四、申请条件

全市公办幼儿园和已取得办园资质的民办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园幼儿,均可列入资助范围。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经县区民政部门确认享受农村低保或城镇居民低保家庭的幼儿;

(三)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四)孤儿和残疾幼儿;

(五)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

(六)烈士子女;

(七)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幼儿。

五、申报材料

1.户口簿、孤儿证明、残疾证、烈士证等原始证件,及到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2.申请时,须出示低保证明、孤儿证明、残疾证、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原始证件;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幼儿须有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共同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填写《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

六、服务流程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儿童监护人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入学幼儿园提出申请;

2.幼儿园成立由园领导和教师代表参加的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对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造册上报县区教育局备案;

5.幼儿园对受助幼儿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电子档案。及时将家长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资助金发放等有关材料留存归档;

6.各区教育局对幼儿园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具体资助对象后,填报《淮南市学前教育资助申请(县区教育局)汇总表》,于10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

7.市教育局汇总各区数据报市财政局;

8.市财政根据各区实际受助人数将市级资助资金拨付给区财政,区财政将市级资助资金与本级配套资金一并拨付幼儿园,幼儿园根据名单登记《淮南市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表》,将资金发放给幼儿家长,并将资金发放名单存档,复印件上报县区教育局备案。

七、办理时限

每学期开学后2个月。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淮南市田家庵区教育局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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