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志凤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建立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学分担机制”的建议,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1、您关于“政府应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减轻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压力,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的建议,目前,国家也在积极调整政府投入力度,出台系列举措,如安心托幼补贴、幼儿园延时服务补贴、生均公用经费由300元调整到400元等,都在不断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结合我区政府财力情况,我们会积极协调,让民办普惠园应享受的政府投入资金落实到位。另外随着社会不断发在,办园成本会不断提高,我们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呼吁加强普惠性民办园成本核算,优化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定价机制,解决普惠性民办园发展过程中经费不足、影响保教质量提升缓慢等问题,推动普惠性幼儿园规范、健康、优质发展。
2、您关于“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为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为民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建议,牵涉到国家工资政策的调整,须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决定,教体局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配合研究相关问题,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3、您关于“政府以补贴或奖励等形式给予民办幼儿园以支持,提升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为尽早实现国家学前教育目标和促进学前教育的大力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建议,我们会把您的建议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和呼吁,不断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从而提升提升学前教育的公益性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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