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开设补习班

发布时间:2025-04-29 10:52信息来源:田家庵区教体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群众反映: 舜耕二区9号楼4单元4楼西户私自开设补习班。

    情况反馈:2025年4月28日,田家庵区教体局工作人员按照投诉人提供的地址到达舜耕二区9号楼4单元4楼西户调查取证。现场并未发现有学生在此进行补课。处理意见:田家庵区教体局工作人员已告知被投诉人黄某,你未去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也没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不具备学科类培训条件,如在今后的工作中发现你违规从事学科类培训,我局将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处罚。相关情况已告知黄某,黄某予以认可。如有新的发现请拨打0554--2682326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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