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科学技术局区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
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
权力类型 |
事项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监督电话 |
备注 |
1 |
行政确认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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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如实呈报专家评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决定,经公示无异议,正式下达决定。 4.送达责任:制发并送达文书;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申请予以受理的; 3.未严格审核材料产生严重后果的; 4.在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在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过程中索取或收受申请人的财物,谋取其他利益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0554-2698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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