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田民〔2023〕13号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
为贯彻执行淮民养老〔2023〕8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有序运行,现制定《田家庵区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田家庵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8日
田家庵区养老服务机构火灾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确保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老年食堂(助餐点)以及未经登记备案或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二、整治重点及措施
(一)整治重点。紧盯养老服务机构,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情形。
(二)整治措施。一是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落实;二是未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责令限期制定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三是消防栓、消防喷淋、灭火器、火灾报警器等消防安全设施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维修或更换,确保紧急情况能用管用;四是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等问题的,责令立即消除安全隐患;五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六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开启的装置。七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令立即改正;八是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九是存在老人居室内吸烟、用火等问题的,责令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十是每层面积超过200 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十一是养老服务机构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各乡镇街道要挂牌督办、完成整改;十二是养老服务机构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要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4月28日前)。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精准评估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4月29日至9月20日)。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在此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逐个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区民政局适时组织开展督查。
(三)总结验收(9月2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仅依靠民政部门无法处置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请示。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队检查,切实履行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职责。
(二)加强协调协作。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及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与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自查信息和检查信息要在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统中及时、准确、完整录入。自5月起,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每月16日前向区民政局报送工作小结和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见附件),9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四)深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及典型事例,及时曝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许瑞枫, 联系电话:0554-2690230)
附件: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附件
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序号 |
场所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重大风险隐患情形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1 |
|
|
|
1. 2. |
|
年 月 日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备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是指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重点整治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