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4-28 18:00信息来源:田家庵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汪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淮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淮南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民〔201944号)文件要求,要不断优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养老服务实际需求相匹配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了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配置养老用房。根据《淮南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民〔2019〕80号),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符合当地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按照《淮南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市辖区住宅项目建成后,养老服务用房按照规定,进行移交。

      二、加强养老机构监管,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区民政局每季度联合消防、应急、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公办、民办等养老机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等进行检查,区民政局也不定期地对养老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展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三、对租用国企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用房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相关房租部分减免政策。

    四、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贷款给予贴息补贴,对公办养老机构根据特困供养人数每年发放运行维护资金,解决养老机构实际困难。

五、推进公办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我区田家庵区老年公寓已完成“公建民营”改革,推进舜耕镇、曹庵镇、和史院乡3家公办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开展市场化运营,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

六、所有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社区)成立了养老服务站,配备了相关设施,有条件的积极开展助老敬老活动。

65周岁以上城市居家低保老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电子手环,能享受助餐、家政等服务,为65周岁以上农村低保老年人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每人每月40元。

、对农村五保、城市三无(现统称特困人员)由乡镇(街道)、监护人和特困人员3方签订监护协议,并根据自理能力评估情况发放照料护理补贴。

九、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2021年我区共为72户家庭进行了适老化改造,2022年我区为9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完成我区40张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工作,改造内容主要有护理床、智能呼叫系统等 ,切实提升我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

十、要求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必需配备工作人员,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积极推进并完成田家庵区老年公寓智慧养老机构建设 2022年建设成田家庵区老年公寓1家智慧化养老机构。智慧养老机构建设设备包括智慧养老院信息化系统、人脸识别、智能呼叫等,通过这些系统的运用更好地服务了在院老人。

十二、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工作。现我区华仁老年公寓已实现医养结合,下一步督促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卫健部门对接,做好医养结合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持续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0554-2698035

人:仇保喜

 

 

 

     淮南市田家庵区民政局    

                              2023428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2023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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