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2023-12-18 14:47信息来源:田家庵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3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和要求,全局上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区各项民政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具体工作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兜牢社会救助民生底线。一是提高社会救助标准。自今年7月起,全区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784元、75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1778元,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16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高至每人每年9600元。二是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补助金。全年,全区累计发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242.98万元,惠及36.36万人次困难群众。其中,发放城市低保金2772.67万元37380人次、农村低保金1385.42万元25332人次、特困金535.12万元6007人次、临时救助金63.49万元211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08.08万元88511人次、孤儿基本生活费78.1万元710人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补贴48.5万元239人次;发放高龄津贴587.2万元195734人次、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17.85万元199人次、农村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46.52万元9347人次。三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积极主动与乡村振兴、残联、医保等部门对接,每月进行数据共享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四是扎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畅通临时救助通道,对遭遇重大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施救助。强化急难救助功能,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积极推进建设一批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截至12月19日,全区共实施临时救助255人次,支出资金66.89万元,拨付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27.36万元。五是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组织乡镇、街道定期做好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委托淮南市智慧养老服务指导评估中心对本辖区的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截至目前,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59.95万元。

(二)推动养老服务提档升级。一是丰富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持续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建成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和助餐点17个,农村老年食堂和助餐点2个。持续加大对老年食堂和助餐点的监管力度,努力提升群众对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完成154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和2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二是抓好养老机构安全和质量提升。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每季度联合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多部门开展联合督查行动;继续推进和完成寿康老年公寓智慧养老机构建设,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信息管理、健康照护、安防管理、数据安全等服务措施;完成曹庵镇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改革工作,提升机构护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推动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持续做好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和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推进农村特殊老年人“三项制度”建设,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关爱服务,开展精神慰藉和服务需求对接。

(三)完善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清理村(社区)“牌子满墙”和各种证明等顽疾,多措并举为村(社区)减负增效。二是强化社区治理和服务的基础保障。投入近20万元用于洞山街道新村社区智慧社区建设;全年投入150万元对我区6个社区的办公场所开展维修改造升级,其中对5个社区1300平方米社区用房进行维修改造提升,另对新设立的湖兴路社区700平方米社区组织用房进行装修;主动介入并接收了2个新建小区(新华钟书苑、天凌尚书苑)的社区用房共1003平方米。三是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共陆续补录50名大专及以上社区专职工作者进入社区队伍,开展2022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发放社区“两委”人员持证社会工作者补贴。

(四)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效能。一是试点启动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已签约租赁服务协议1208人,租赁辅具2029件,测算政府补贴金额67.5万元。二是试点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选定朝阳街道、田东街道开展试点工作,两个街道共542名(动态数据)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康复服务范围。三是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共街面巡查救助6人,协调送返在我区流浪人员回乡1人,接返安置在外流浪人员2人,流浪乞讨救助支出3.5万余元。四是持续推进殡葬领域改革。一方面开展“活人墓”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摸排发现的安成镇的1座硬化大墓进行了拆除,对高速“淮南收费站”出口东侧路边4座私坟进行了规范,对6座位于老206国道、038乡道边的私坟进行了植树遮挡;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曹庵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用地预审,正在办理土地报批规划、节能审查、可研编制、项目融资等前期程序。五是依法合规开展婚姻登记。五是依法合规开展婚姻登记。2023年,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3244对,离婚登记1430对。其中,全市通办568对、全省通办51对、全国通办8对。

(五)细化儿童福利保障措施。一是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助学工作。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为符合条件的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10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10万元。二是组织开展困境儿童探视走访和关爱帮扶活动。组织乡镇街道开展困境儿童家庭走访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和学习、健康慰问物资;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活动建立了特殊儿童信息底册,明确村(社区)包保责任人村(社区)儿童主任进行入户走访。三是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乡镇每季度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活动,通过入户走访、电话随访、视频连线等方式对包保留守儿童家庭开展“两讲一送”和各类法制法规宣传。四是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和村(社区)对辖区各类水域进行全面摸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防溺水宣传,提醒家长及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我区目前有农村留守儿童41人、单亲家庭儿童695人、外来务工未成年子女721人、祖辈监护照顾儿童767人。

(六)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一是规范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结合我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培植成立登记有利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组织。今年,全区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250家,其中社会团体40家,社会服务机构210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2022年度全区社会组织检查中,参检合格的社会服务机构共155家,社会团体共32家。截至目前,我区共成立社区社会组织1290家

(七)加强社会工作服务质量。一是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能力建设提升工程。重点开展洞山街道示范点建设,以社工为平台,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等领域,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社工服务。二是不断提高社工持证率。积极组织动员各乡镇(街道)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目前,全区社区“两委”持证社工353人,持证率达到47.9%,1-11月累计发放社区“两委”人员持证社会工作者补贴76.12万元。

(八)夯实慈善事业发展基础。一是完成一个街道、社区慈善基金全覆盖。今年,在泉山街道设立了泉山社区、安化社区、西苑社区慈善基金,完成了一个街道社区慈善基金全覆盖任务。二是认真做好慈善宣传周和“慈善一日捐”活动。9月,组织4个社区慈善基金管委会开展“慈善日”宣传;联合洞山街道社工站在中兴社区开展慈善宣传周活动,发放“慈善一日捐”倡议书,号召社区居民踊跃参加捐赠活动。

二、2024年工作谋划

(一)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力度,及时全面排查困难群众,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二是强化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及时救助、解困纾困等措施,实现“被动救助”向“主动服务”转型升级。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构建多元化救助体系。

(二)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内容形式创新,推动智慧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嵌入式养老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二是持续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等民生工程项目。三是持续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做好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发放,结合实际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试点。

(三)进一步强化和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一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将城乡社区建设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共同体。二是提高基层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能力,优化社区服务的发展环境,不断提升社区为民服务水平。三是规范村、社区机构牌子和村、社区组织工作事项、证明事项,健全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增强服务功能,管理运用好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

(四)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服务能力。一是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和福彩助学工作,组织开展“孤儿大走访”活动。二是指导朝阳、田东街道继续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协同做好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发放。三是发挥牵头部门职责,联合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救助。四是加快推进曹庵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力推进公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快建设。五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婚姻登记,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服务意识;积极推进婚姻政策咨询、婚姻法规宣传,倡导婚育新风。

 

 

 

                   田家庵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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