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3月28日
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理清信访工作思路,压实信访处置责任,完善信访处置制度,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领域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以《信访工作条例》为遵循,以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为主攻方向,以复盘信访工作,化解源头矛盾,防止非社会救助类信访件、群众咨询性问题录入信访系统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二、目标和任务
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件是指各级信访部门转办信访件、民政部信访系统交办件、各级民政部门自行受理的信访件。
通过活动,及时化解困难群众诉求,力争不出现越级访、重复访,强化与各级信访部门及具体经办人员的沟通、配合,确保社会救助领域信访量较上年减少。主要落实以下三方面任务。
( 一 )全面回访 2023年信访件 。2024年4月底前完成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件回访,特别是安徽省信访业务办理信息系统中的信访件,要全面排查、件件分析、逐一梳理,对本地反馈的信访事项进行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立详细台账。跟踪信访件办理过程,符合条件的给予救助,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以及情绪安抚,努力确保信访人满意。
(二)每月查看信访系统。指定专人对安徽省信访业务办理信息系统信访事项跟踪督办,要做到“三看三做”。一是查看当月社会救助信访量比去年同期是上升了还是下降了,做好信访分析和处置工作;二是查看当月每件信访人是否满意,做好电话回访和督导工作;三是查看当月信访系统录入是否精准,有无归集错误或虚假信访件,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及提醒提示工作。
(三)加强与具办人员沟通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靠紧压实乡镇(街道)工作责任,并加强与同级信访部门具办人员联系。一是对于分类错误问题,要及时向具办人员进行提醒,避免将非社会救助类信访件划分至社会救助类别;二是属于群众咨询性问题,要提示具办人员可将相关问题直接转交给民政部门对接办理,可不录入信访系统;三是经过回访发现是虚假信访件的,要提醒具办人员不得随意增加社会救助类虚假信访件,并及时向区低保中心反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民政厅将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列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省政府社会救助督查激励事项,各乡镇(街道)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区民政局将加大对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切实把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抓在手上,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业务人员,对信访事项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畅通社会救助领域信访渠道,做好公开公布、接听受理等工作,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力争把矛盾解决在乡镇(街道)。对市级以上转办的来信、来访、网上留言等信访事项,按规定办结、严禁超时办理。
各乡镇(街道)每月25日前将重复信访、重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附件 1)及每季度最后一周将与信访部门比对情况(附件2),报区低保中心(联系人:王丽娜,联系电话 :2698517)。
附件:1.重复信访、重点信访事项办理进度表
2.与信访部门数据比对情况统计表
附件1
XX乡镇(街道)重复信访、重点信访事项办理进度表
序号 |
信访时间 |
类型 |
信访形式 |
信访人情况 |
信访人诉求 |
办理情况 |
是否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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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信访 |
重点信访 |
姓名 |
地址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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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乡镇(街道)XX年第 XX季度与信访部门数据对比情况统计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信访部门数量 |
属社会救助 领域数量 |
非社会救助 领域数量 |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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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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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处理情况为: 是否向当地信访部门反馈, 且信访部门是否已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