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展情况 |
完成进度 |
下一步措施 |
1 |
加快推进曹庵镇(老圩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
项目已取得区发改委立项批复,初步设计已完成,工程建设招标采购意向已挂网公示。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已将该项目上报省民政厅和林业厅,列为我市3个使用林地备案制度试点单位。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备案申报资料已报市民政局、市林业局。 |
筹备中 |
积极对接市民政局,争取6月底前项目通过省民政厅和省林业局的审查批准。推进曹庵镇尽快落实项目资金、项目用地、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及时开展施工单位招标,争取项目尽快动工。 |
2 |
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按照市民政局标准及时调整低保标准。 |
2023年城乡低保、特困保障标准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84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55元,城市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15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81.5元,均已达到“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标准要求,按照市民政局要求,2024年不再提标。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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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公建公营敬老院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奖补资金,推动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
已分别向舜耕镇、史院乡的2家公建公营养老服务中心拨付了奖补资金5万元,按要求推进运营服务能力提升。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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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6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市民政局牵头) |
已完成。该指标任务不涉及田区。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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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困难大病患者救治,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3名 |
已完成3名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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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元/月 |
已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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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区级基础标准按照年增幅不低于上年的5%动态调整,2024年全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到1300元/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 |
已完成。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标工作。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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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区121家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 |
正在推进中。已召开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成立工作推进会,迅速推进工作。3万元启动资金,其中,1万元已协调财政从社区“双十万”经费中支出;1万元已向区财政调整预算,区民政局相关程序已履行完毕,等待区财政拨付;目前,1万元社会捐赠资金现已筹集37.4万元。 |
正在推进中 |
下一步,督促各乡镇、街道尽快完成资金自筹。 |
9 |
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54户,支持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个。 |
正在推进中。适老化改造方面,已完成适老化改造户数前期摸底工作及入户评估改造需求和项目招标工作,现中标单位已完成入户评估。下一步招标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尽快开展入户改造,预计8月前完成全部改造施工。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方面,前期已完成综合体的选址、立项、可研报告编制和设计单位招标工作。本周完成综合体改造设计工作。 |
正在推进中 |
下一步推进完成消防和室内装修改造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尽快推进综合体开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