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王某)
申请人:王X,性别:男,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码:330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徐颖 职务:局长
申请人王X对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0月10日对其作出的《回复》不满,于2020年10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申请复议事项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