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社区矫正大队工作职责
一、接受委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二、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接收登记,建立档案。
三、组织入矫和解矫宣告,办理入矫和解矫手续。
四、指导司法所建立矫正小组,督促矫正小组开展工作,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
五、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实施考核奖惩;审批会客、外出、变更执行地等事项;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组织查找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对象,查找后依情形作出处理。
六、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提出减刑、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变更刑事执行建议,依法提请逮捕。
七、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帮扶,开展法治道德等教育,协调有关方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组织公益活动等事项。
八、向有关机关通报社区矫正对象情况,送达法律文书。
九、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管理、监督、培训,落实职业保障。
十、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