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谋划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田家庵区司法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25年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融合发展,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主题主线,强化凝心铸魂,筑牢思想根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灵活开展专题读书班、专题党课、交流研讨、警示教育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2024年组织各类学习30余次,开展交流研讨4次。
(二)深度统筹协同,驱动法治建设攻坚突破
切实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作用,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完成委员会述法和专题述法,推进述法工作向城管、市场等区直部门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延伸。注重“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区委理论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学法,举办年度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13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讲授专题法治课。组织2场次3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旁听庭审。征集“学习研究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调研课题11篇。全面完成并持续推进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反馈的6类17个具体问题的39项整改任务。召开依法行政暨府院府检联席工作会议。开展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中期评估和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
(三)靶向制度攻坚,夯实依法行政稳固根基
编制公布2024年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0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7份,对63份文件、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提出88条意见。持续健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两办+司法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累计审查各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4件。巩固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成果,完成56条新增问题线索的兑现整改。开展“无证明城市”工作,公布区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第一批)。梳理完成行政执法事项1420项,出台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对20份执法卷宗评查,提出修改意见47条。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行政执法专业技能培训,新增行政执法人员128人,完成全区执法证年审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的专项清理工作,梳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30件,修改2件,废止6件。深入推进违法行政行为专项整治,建成投用区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制定工作规程并组建工作委员会。经调解和解、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终止复议案件11件,诉前、诉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3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率、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实现“一升两降”。
(四)强化风险意识,筑牢和谐稳定坚实屏障
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强化重点人群监管。梳理风险管理等级社区矫正对象名单并落实包保责任。依托社区矫正“情指行”一体化系统、“电话+微信”实施多重调度监管,定期开展“随机点验”和夜间突击核查活动。携手“黄丝带帮教行动”,吸收民盟的法律专家、心理咨询专家等力量,纳入“新岸”社区矫正工作室专家库。围绕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辅导、家庭健康教育等主题,组织开展特色分类教育活动25场。衔接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524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65人。在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排查走访1700余名安置帮教对象。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向300余名安置帮教对象推送就业信息,为3名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申请办理低保救助,为33名安置帮教对象发放生活必需品。通过“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推治理现代化”等专项活动及日常排查调解2000余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打造“田东之家”“和悦”等13个品牌调解工作室,实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品牌全覆盖。
(五)厚植为民情怀,赋能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升级
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等各类专项活动,法律援助案件的案件办理数量、结案率、经费保障等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民生呼应”机制,完成10项区级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曹庵镇和田东街道试点建立基层法治观察点,收集并解决各类法治意见建议20余条。122个村(社区)70余名法律顾问,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各项服务3000余次。开展“公证服务进村居”试点工作,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公证机构及公证员信息公示。累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0余场次。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结合重要时间节点联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50余场次,覆盖10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6000余份。
二、2025年工作谋划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分层级分类别举办各类专题培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工作任务。
(二)扎实推进行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提升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用,持续推进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双下降”。持续夯实和巩固司法行政工作各项改革任务工作成果。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长效机制,提升问题化解率和市场主体满意率;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现证明材料“应免尽免”。
(四)全力守住安全稳定防线。持续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扶教育;注重人民调解品牌培育,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品牌影响力。
(五)持续优化法律服务。进一步发挥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持续提升司法所和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群众水平;擦亮“法援惠民生”品牌,深化“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律师行业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以党建引领推动提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