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

发布时间:2023-02-10 16:40信息来源:田家庵区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事项名称: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

办理单位:区财政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14

申请材料: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事项情况表

办理流程:受理一办结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咨询电话: 0554——2698057

办理地点:区财政局
办理流程图: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