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
办理单位:区财政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14项
申请材料: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事项情况表
办理流程:受理一办结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咨询电话: 0554——2698057
办理地点:区财政局 办理流程图:
姓 名:
联系方式:
*内 容: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