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民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支付林王村北湾土地流转费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林王村北湾土地流转费实为安成经济开发区污水外排管网建设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费用,共计329986.1元。经与安成经济开发区及安成镇沟通,区财政计划于11月中旬前完成拨付180000元,剩余149986.1元计划12月中旬前完成拨付。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加强与相关乡镇的沟通对接,并做好相关资金支付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尽量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尽快将土地流转费拨付到群众手中。
最后,感谢您的建言,并希望能继续等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3647886
联 系 人:张志远
2024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