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12-05 10:07信息来源:田家庵区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连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生态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步伐,区政府根据省市相关安排,实施了包括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项工作,推动了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区财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好衔接资金,使其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发挥效能。2023年,全区安排衔接资金1485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其中:用于提升改造农村饮水工程123万元(其中辛东、连岗、石头埠安全饮水管材费用78万元),农村污水治理85万元,农村人居环境资金696万元,农村公路建设相关资金581万元。2024年全年预计安排衔接资金1500万元继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下一步,区财政将继续结合建设任务,在财力允许范围内,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做好“三保”及民生保障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及乡镇,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积极向上申请相关配套奖补资金,在政策允许下优先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为乡村全面振兴作出应有贡献。

 

最后,感谢您的建言,并希望能继续等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3647886

联 系 人:张志远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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