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田财字〔2025〕6号
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
根据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按照《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你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如下:
一、组织收入计划。应缴预算收入 万元,其中:缴入国库的罚没收入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万元,专项收入 万元,其他非税收入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
二、综合支出预算。总支出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安排支出 万元;其他资金安排支出 万元;上年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万元。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截留、挪用、改变项目或资金用途。因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法定程序,报财政部门批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采购项目。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批复的预算,结合单位年度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计划,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根据预算并结合收入进度,按批准的具体支出项目和数额执行。
六、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定期报送会计报表,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七、各部门应当自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2025年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