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局长张瑞昌解读2018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事项
一、背景。2018年,省级33项民生工程已全面启动,市政府制定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府[2018]32号),全市财政部门将发挥职能,勇于担当,积极筹措资金,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二、原则。坚持高质量,做到可持续,进一步扎实做好各项民生工作,在优质教育、充分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事业、健康安徽、污染防治、脱贫攻坚、社会治理等方面,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办好办实,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