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意见征集反馈】关于《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的反馈结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暖民心工作部署,为劳动者和用工企业提供更多暖心就业服务,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2〕15号)、《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办发〔2022〕12号)文件精神,经广泛调研、深入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就业促进行动方案》,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15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或建议,在此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