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
田家庵区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
风险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从失业源头控制失业。防范因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和突发事件造成失业人员异常增加,给社会带来不稳定,提高政府部门间应对严重失业问题的协调能力,保证失业调控工作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因严重失业问题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全力保障我区就业总体形势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风险预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区人社局在本区经济受政策调整、经济发展周期、突发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全区失业预警监测指标异常变化,及某个行业、企业突发关停破产或者大量裁减人员造成严重失业问题时,适时启动本预案。
1、以人为本,民生至上。在处置突发严重失业问题时,坚持以人为本,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应对严重失业问题的有效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失业调控、失业监测、失业预警及相关应急工作,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实现平时预防和实时应急的有机结合。
3、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失业调控、失业监测、失业预警及相关应急工作涉及的部门,在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组织领导
设置“应急处置组”“舆情应对组”,由局办公室牵头,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合。主要职责:针对重点企业、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存在的就业失业问题引发规模性群体上访,依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为有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界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1、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四类情形,计划一次性裁员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就业不稳定风险。
依据规模性裁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等级分为三级:三级预警(较重)、二级预警(严重)、一级预警(特别严重)。全区范围内,因企业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确需一次性裁减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经工会主席或者职工代表签名同意的裁员方案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级预警:100人以下企业,一次性裁员10%以上不超过50%的。(区人社局相关部门牵头处置)
二级预警:100人以下企业,一次性裁员50%的以上的;100人以上500人以下企业,一次性裁员10%以上不超过50%的。(区人社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牵头处置)
一级预警:100人以上300人以下企业,一次性裁员50%以上的,或者500人以上企业一次性裁员10%以上的。(区人社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牵头处置,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人社局报告)
四、防范措施
1、积极推动全民创业带动就业,适时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转业军人、残疾人、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就业。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大力倡导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2、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联动机制,鼓励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重点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劳动者实现就业。
3、不断完善和加强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各类就业服务及职业介绍机构职能作用,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沟通,增加大型集中用工用人交流力度,做好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重点帮助。
4、严格企业裁员行为,认真审核关停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规范和指导,严格企业裁员行为。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指导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缩短工时、岗位轮换、降低工资、技能培训等措施,稳定就业,避免规模裁员。对生产经营不正常、长期停产半停产确需裁减人员的,要指导其按规定裁员。裁员企业要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规定清偿职工债务。
5、对小微企业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应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
五、应对举措
1.快速预警报告启动预案。要密切监测数据变化和调查上报,如发生异常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人社局主要领导,发现和处置风险期间,工作组主要负责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汇报和处置问题。
2.快速实施规模裁员现场应对。各工作组要紧密配合,出现大规模裁员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对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保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裁员指导、余缺调剂、权益维护等工作。
3.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因大规模裁员、欠薪或失业引发职工集聚维权、围堵党政机关、阻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时,维权维稳组第一时间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及时稳定职工情绪,开展对话交流和人员疏散等工作,必要时协调公安部门进行干预。事态平息后,跟踪处置落实情况,防止反弹,对企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严肃查处。
4.快速处置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因大规模裁员和失业引起重大舆情事件时,综合协调组第一时间分析研判舆情事件等级,要强化舆情事件的跟踪监测和趋势分析,对处置情况在及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区人社局主要领导。
5.畅通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渠道。指导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妥善处理企业规模性裁员中遇到的劳动关系问题。因裁减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的,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劳动监察部门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举报、投诉。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处置应对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准备、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来访群体诉求涉及多部门的事项,需要相关联的科室配合共同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以及信访问题的研究处理。要有大局观念,积极给予支持协助,确保及时妥善处理。
2、加强信息宣传引导。要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权,加强与新闻主管部门及媒体沟通,做好舆情收集、监控和研判,及时主动发声,客观解读就业形势,积极消除误传误解,稳定劳动者心态和社会预期。高度防范化解利用就业问题炒作煽动。
3、狠抓工作落实。指导和规范企业裁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可能出现的规模性裁员风险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在帮助企业裁员过程中,要注重把握介入的时机,靠前指挥,努力把困难和问题消化在职工离开企业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让企业和被裁减人员时刻感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关心,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加强处置情况报告。规模性裁员和失业风险发生地人力社保部门要将风险基本情况、应对举措、处置经过、处理结果、后果影响等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