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田人社准字〔2024〕18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安徽宜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新天地广场110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江雪
你公司向本机关提出的延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受理号:田人社受字〔2024〕18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号:34040020210009。
有效期限:2024年5月27日—2027年5月26日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