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田人社准字〔2025〕48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安徽楚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泉街道洞山西路北侧江淮汽车四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慧
你公司向本机关提出的变更住所申请(受理号:田人社受字〔2025〕48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将住所由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金大地龙湖中心3幢13层1312变更为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泉街道洞山西路北侧江淮汽车四楼。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