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十四五”时期各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淮府办〔2021〕12号)要求,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研究所,结合淮南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编制《淮南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下称《规划》),明确“十四五”阶段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战略、主要任务等。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为工作定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淮南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研究所为《规划》编制单位。
2021年1月-2月,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研究所正式成立规划编制组,明确编制方案、规划大纲、调研方案等。
2021年3月-4月,规划编制组在淮南市农业农村局的协调安排下,对毛集实验区、凤台县、田家庵区、潘集区、寿县等30余个农业园区、基地、企业开展了实地调研,与市、区(县)、乡镇及农业主体充分座谈交流,了解淮南市农业农村发展现状和下一步工作谋划。
2021年4月起,规划编制组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上位规划,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5月和10月,淮南市农业农村局两次组织对《规划》初稿征求意见,全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充分发表意见,经过多次调整、修改,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1年12月,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发至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规划编制组根据反馈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2年3月6日,淮南市农业农村局邀请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农科院等农业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规划编制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淮南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对《规划》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
2022年8月29日,经过市委市政府会议后,文件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脱贫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打造合肥都市圈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省内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示范样板。
(五)主要内容和创新举措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五个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投入保障。加强财政倾斜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支持购买使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地区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新增耕地指标,完善金融支农机制。落实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举措。
第三节 加大招商引资。深化农业领域“双招双引”,因地制宜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通过实施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等规范性政策措施,引进优势“三农”企业。
四是强化用地保障。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现分类管理。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仓储、加工、农业机械停放等方面的用地合理需求。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五是加强考核评估。将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解读机关: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咨询渠道:综合科
联系电话:0554-5361229
联系人:薛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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