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函
陶银、杨会陆、徐长安代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曹庵境内渠道至史院乡庞岗二站
加以硬化改造的”建议,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办农水[2021]340号)要求,庞岗灌区已列入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中。主要设计内容包括:灌区渠首(水源)工程;骨干输配水工程;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工程;用水量测工程;信息化工程等。工程估算投资约肆仟柒佰万(¥47000000)。届时将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的损失。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2698340
联 系 人:时雪峰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