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5-01-08 10:20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田家庵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是田家庵区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及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及水利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定和落实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有关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做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省级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区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区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贯彻落实种业振兴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区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区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有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五)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十六)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资源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七)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计划并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

(十八)指导全区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十九)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十)组织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区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二十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

(二十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二十三)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并监督实施。

(二十四)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二十五)负责区域内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涵闸、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指导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二十六)负责水利科技、外事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二十七)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十八)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二十九)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区朝阳东路229号后楼二 庵区朝阳东路229号后楼二楼 204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554-2698340

主要负责人:朱玉东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邮编:232007

邮箱:tqnlslj@163.com

网址:

http://www.huainan.gov.cn/public/column/118323196?type=4&action=list

内设机构:不内设机构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