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农村供水工程问题再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着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16件具体实事(农村供水领域)职能部门整治情况见成效,根据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就农村供水领域问题工作部署,全面摸清查实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现状,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保我区农村供水工程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决定开展全区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问题再排查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在建和已建但未竣工验收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二 、排查内容
(一)2006年以来的建成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情况,以2021年以来新建或改建农村供水工程;
(二)全面排查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违规收费问题,排查重点为群众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各级举报投诉电话和供水服务电话等渠道反映的农村供水工程开户费、安装费、材料费、服务费、水费等各类收费问题。农村供水工程供水到户未供水入户情况;
(三)全覆盖排查4个乡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是否正常,运维单位管理人员维修是否及时到位;
(四)以“12345”和各类热线投诉反映水质、水量等问题为重点,查看问题处理结果,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督导反馈的饮水安全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排查整改
各乡镇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人制度,制定再排查整改工作方案,逐村居排查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全面掌握存在的具体问题做到“标准清、情况明、底数准”。坚持“属地负责边查边改”原则,乡镇农办对所有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闭环管理。对排查中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经属地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整改问题做好回访,防止反弹,针对排查问题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程跟进监督。
责任单位:各乡镇农办
完成时限:2025年4月30日前
(二)加强区级复核检查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从4月25日起对各乡镇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走访和复核,复核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核实各供水工程和各渠道受理问题整改情况(包括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12345”热线等)。对复核中发现的各类供水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处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要填写安徽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台账(附件1)、安徽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民生实事台账(附件2)、安徽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度机制台账(附件3),形成排查整改工作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水利局农水科。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水利科
完成时限:2025年5月20日前
(三)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是排查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每个问题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二是对本次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立改,实行倒逼工作机制和销号管理,直至排查整改工作完成,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对各类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从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各乡镇政府为农村供水保障地方主体责任,乡镇或委托第三方负责境内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各乡镇、有关运维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
(四)健全完善监管机制
建立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协调各乡镇政府,充分发挥运维单位和水管员作用,及时发现停水、断水等农村供水问题。建立全口径信息收集传导机制,整合互联网留言平台、电话举报平台等渠道,多手段收集问题线索。建立督查整改问责闭环管理机制,再造农村供水问题处理流程,一天内向反映人联系并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现实解决供水问题。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发挥好供水企业作用,真正建好、管好、运营好农村供水工程。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各乡镇、有关运维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
特此通知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