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标准农田底数核查询价工作作废并重新开展的说明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询价采购需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3家参与报价,本次高标准农田底数核查询价工作截至报价截止时间,有效报价单位仅为2家,未达到法定最低3家的要求,不符合询价采购程序规定。为保障采购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及项目质量,经研究决定,本次高标准农田底数核查询价工作作废,后续将重新组织该项目的询价流程,具体重启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特此说明。
田家庵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