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吹风解读】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12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草拟了《中共淮南市委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书面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3月18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研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送审稿)》主要内容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聚力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持续推进革命老区、行蓄洪区等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第二部分为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定粮食产量,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第三部分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第四部分为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带动农民就近增收致富。第五部分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添乡村发展动力。第六部分为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第七部分为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第八部分为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同时制定了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硬任务分类清单”(其中一类任务5项,二类任务10项,三类任务24项)随文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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