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农林水利局局长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18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区农林水利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共田家庵区委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区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区农林水利局局长范维标对《实施意见》作了解读。

问:《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

范维标: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扩大试点范围,2019年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这一目标任务的提出,为我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

问:《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重点?

范维标:一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二是由点及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

问:《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完成时限?

范维标:我区《实施意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完成时限相对市级《实施意见》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2018年全面完成我县清产核资工作,比市里提前1年半时间。二是2018年每乡镇至少要开展1个村改革试点,2020年全面完成,比市里提前半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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