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区文旅局局长汪旭东解读《田家庵区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
解读主题:田家庵区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
解读时间:2025年1月8日
解 读 人:区文旅局局长 汪旭东
发布内容: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基层覆盖,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现就做好田家庵区2025年“送戏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开展“送戏”活动,平均每个行政村“送戏”不少于1场,为农民提供戏曲等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传播弘扬戏曲艺术,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全覆盖。聚焦保障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围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规定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目录,确保每个行政村能看到一场演出。
2. 坚持送“戏曲”。聚焦传承弘扬我省黄梅戏、徽剧、庐剧、泗州戏及花鼓戏、推剧等特色戏剧,以演出整本大戏为主,比例不低于60%,也可以演3-5个小戏、折子戏及综艺类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100分钟。居住集中的相邻几个村,可以选择适中地点,合并开展“送戏”演出,形成连续演出小高峰。
3. 坚持“送戏+”。聚焦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鼓励各地与景点景区、文化园区、街区、商业综合体等“三区一体”建立“合伙人”机制,结合传统节庆、当地民俗、乡村旅游、商业促销等,创新实施“送戏+”,聚集提升商圈、街区人气,丰富旅游业态,增加“送戏”效益。
4. 坚持政府采购。所有送戏演出必须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实施。采购数量多的县区可合理划分标段,确保采购更加公平、公正。各县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预采购,2025年“送戏”活动招标采购工作,原则上在2025年1月底前完成,确保春节期间有戏送。
三、主要举措
1. 精准对接。坚持“群众点戏”,各县区要组织乡镇文化站人员、村级文化协管员,采取群众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群众喜好,多方听取群众意见,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乡土特色、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剧目纳入“送戏”采购目录。
2. 规范采购。参与采购的演出单位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固定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3. 组织实施。区文化和旅游局是“送戏”活动实施主体,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工作步骤、活动宣传、监管与处罚等;制定详细演出计划,根据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特点,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尽量安排在重要传统节日、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和乡村旅游旺季,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
4. 加强宣传。要统一制作“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标识,作为演出背景。组织演出院团、网络达人等创作“送戏”短视频,利用抖音、快手等平台直播“送戏”演出,扩大社会影响力。各乡镇文化站、行政村在演出前一周、演出前三天、演出当天等时间节点,利用网络、乡村大喇叭、公示栏、宣传车等方式,加大活动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5. 监督管理。区文旅局进行暗访抽查、现场检查,对擅自变更节目内容、服务转包、变相转包的中标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依法处罚。发现不按演出计划执行、演员不符合规定、演出质量低下等现象,应立即中止演出。建立“送戏”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演出单位如实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见附件1),经村委会盖章、乡镇文化站审核后,报区文旅局存档备查。
6. 资金统筹。区文旅局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1401号)要求,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力实施,足额落实活动经费,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每个行政村4400元预算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当年“送戏”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7. 信息报送。安排专人负责“送戏”信息报送工作。采购意向、招标公告、演出计划、演出视频、活动信息、经验交流等6块面信息,要及时在“送戏进万村”网站上发布。每场演出要上传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短视频需在“送戏”活动现场观众中后排录制,应能反映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不能显示的要注明。视频标题均以“某单位+演出地点+日期”命名,如:“XX县(市、区)XX剧团XX村演出2025年XX月XX日”。每个中标演出单位应进行1个以上整场视频现场实录。
四、职责分工
1.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送戏”活动的统筹、指导,采取调研、定期调度等形式,督促活动开展,及时掌握进度,指导提升活动实效。
2.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供需摸底调研、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招标采购、公开服务信息、跟踪督导检查及绩效评估和宣传推广工作。现场检查演出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对违反合同情况进行查处。
3. 乡镇负责做好群众需求征集工作,协调中标演出服务单位、行政村等,统筹协调演出场地、时间等,广泛宣传发动,维护演出秩序,现场监督演出质量并报告县局。
4. 行政村负责做好活动宣传、提供演出场地、组织观众等工作,提前公布、广泛宣传演出信息,协助乡镇开展演出现场质量监督,开展“送戏”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送戏”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具体举措,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意识形态审核把关,将导向意识贯穿到工作全过程,把服务群众与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推进农村文化发展。要周密部署,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应急预案,特别是在组织群众观看演出过程中,各参与方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