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情况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管理办法(文件)淮财教〔2011〕185号
2、资金来源:中央配套33.0624万元、省级配套25.1616万元。
3、分配标准:按照独女户1200元/人/年,两女户、一男户96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
4、分配结果:财政资金尚未拨付到位。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管理办法(文件)财社〔2018〕22号、淮卫家发〔2017〕451号、田政办〔2014〕65号
2、资金来源:中央配套257.616万元、省级配套171.744万元、市级配套10.908万元、区级配套263.304万元。
3、分配标准:按照独生子女伤残每人4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5400元/人/年;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450元;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发放340元/月的护理补贴,年龄每增加10岁每月增加100元的标准发放。
4、分配结果:财政下拨703.572万元,实际发放703.572万元,现已发放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