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提升补助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为了推动中医药文化弘扬与传播工作,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髓,初步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丰富各类中医药文化活动、平台、服务和产品,中医药进一步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推进。田家庵区卫健委根据根据淮南市卫健委、淮南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淮南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预算的通知》(社[2022]461号),下达了20万中医馆提升资金。田家庵区卫健委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各家中医馆需求,召开党组会议对资金进行了分配,淮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万元、史院乡卫生院3万元、曹庵镇卫生院3万元、舜耕镇卫生院3万元、安成镇卫生院3万元。
二、 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5家基层医疗机构根据下达的资金,按照文件内容要求,分别购买了超声波治疗仪、深层肌肉刺激机、轮椅、红外光灸疗机等对中医馆进行了提升,所有投入资金均使用完毕。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 资金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 资金下达及时性。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 资金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 资金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 资金执行准确性。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资金用于田家庵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的建设:1.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增强中医药参与新发与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2.持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持续推进多学科融合创新,持续提升中药材质量水平;3.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提供更为优质丰富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持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进一步拓宽文化传播覆盖面和中医药文化影响力。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中医馆建设数量5个,已完成。
2.质量指标:中医诊疗服务水平较提升比例12%,已完成。
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效率达到100%,已完成。
4.成本指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20万元,均已支付完成。
5.社会效益指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6.可持续影响指标:中医药人才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已完成。
三、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实物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将按文件要求在2023年5月31日之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六、 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淮南市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