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财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社[2022] 14号、《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拨付2022年度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提标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社[2022] 497号、《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计划生育奖扶扩面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的通知》社[2022] 498号、《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社[2022] 501号文件,下达我区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补助项目资金总额651.8万元。
二、 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度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补助项目资金合计65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76.1万元、地方财政资金275.7万元,截至目前,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补助项目资金651.8万元已经全部执行完毕,资金使用率100%。
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补助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社[2020]455号)文件精神执行,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的情况发生。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 资金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 资金下达及时性。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 资金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 资金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 资金执行准确性。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一项配套政策,是国家为保障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特殊利益而建立的一项保障制度。2022年我区为符合国家标准政策1020人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581.8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项基本的奖励制度。奖励扶助的重点为: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夫妻。2022年我区为符合国家标准政策685人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70万元。
(四)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531人,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486人,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3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685人,均已完成。
2.质量指标: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达到100%,已完成。
3.时效指标: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达到100%,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资金581.8万元于2022年9月、11月发放完成,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70万元于2022年11月发放完成。
4.成本指标: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51.8万元,其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资金581.8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资金70万元均已支付完成。
5.社会效益指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
6.可持续影响指标:改善计生家庭生活质量逐步提高。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计划生育家庭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已完成。
三、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实物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将按文件要求在2023年5月31日之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六、 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淮南市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