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媛美芳香美容中心、淮南市未来酒店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2-26 15:38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公罚[2023]22

行政处罚当事人

田家庵区媛美芳香美容中心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6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公罚[2023]23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市未来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内容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二)项、第(四)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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