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开展疫苗接种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裕安区预防接种工作,切实履行预防接种监督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区卫生监督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区疫苗接种单位和区疾控中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围绕机构和人员资质、疫苗管理、实施预防接种情况、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管理五个方面展开。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疫苗接种单位13家(4个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覆盖率达100%。
主要检查内容:查看接种单位接种人员资质情况、疫苗接收、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情况;查看购进疫苗情况:包括购进、分发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索取相应材料(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温度监测);查看疫苗冷藏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情况以及接种记录;查看是否及时处理或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映情况、规范处置情况、急救设备及药品配置情况;查看“三查七对一验证”落实情况及预防接种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本次检查总体情况较好,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促进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加强对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强化了各相关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人民群众预防接种提供了安全保障。
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区预防接种工作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