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田家庵区35-45周岁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1 10:10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安成镇、曹庵镇、史院乡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辖区内农村适龄妇女宫颈”免费筛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4年田家庵区35-45周岁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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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田家庵区35-45周岁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工作,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2024年完成500人35-45周岁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任务,全区35-45岁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100%。

2、提高“宫颈癌”筛查质量和效率,促进早诊早治,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

3、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4、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

全区内安镇、曹庵镇、史院乡3个乡镇35-45周岁农村适龄妇女。

(二)服务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底至6月底。辖区内3个乡镇卫生院。

(三)服务内容

1、宫颈癌筛查。

3个乡镇卫健办负责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组织辖区适龄农村妇女签署“知情同意书”并登记参检。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癌初筛。可采用以下方法:

A、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制片及阅片、宫颈细胞评价。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

B、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者、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阳性者、其他高危型阳性且细胞学结果异常或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C、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3个乡镇卫生院应设专人负责详细收集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的内容和要求加强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的作用。

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高危型HPV检测结果阳性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

(四)服务流程

1、宫颈癌筛查流程

    1)3个乡镇卫生院医疗专业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对本辖区内农村受检妇女进行登记,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的取材、涂片。(宫颈癌阴性个案整理完整乡镇卫生院至少保存3年)。

2)田家庵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检测技术不足)委托第三方负责将进行宫颈脱落细胞检查(TCT),出具宫颈细胞学检查报告单。并将所有报告单返回送检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将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填写在个案登记表,并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通知转介可疑和异常者到淮南朝阳医院妇产科统一进行阴道镜检查。

   3)淮南朝阳医院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为可疑或异常的妇女提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阴道镜和病理检查所有结果在册登记,同时将检查结果返回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

  (4)3个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为期一年的定期随访,并将随访结果记录在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及个案登记表上。

三、项目资金

2024年完成500人次宫颈癌检查,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的标准,我区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承担初筛机构的3个乡镇卫生院工作经费按照17元/人拨付,第三方检验机构按照12元/人拨付,其余资金用于转诊、随访等。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田家庵区卫健委负责本辖区“宫颈癌”筛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质量控制。区卫健委负责辖区内“宫颈癌”筛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明确初筛机构和转诊机构,开展质量控制,2024年5月底前完成“宫颈癌”初筛任务。区卫健委成立“宫颈癌”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推动建立个案信息管理系统,将“宫颈癌”筛查信息管理纳入全市整体卫生健康数据信息平台规划,协调各项目机构做好“筛查-诊断-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

(二)田家庵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宫颈癌”筛查技术指导工作。对辖区“宫颈癌”筛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掌握辖区妇女“宫颈癌”防治服务现状;为辖区“宫颈癌”筛查初筛机构、转诊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各级信息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审核、分析和报送信息;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质控工作;推广“宫颈癌”防治适宜技术等。

(三)相关医疗机构。承担“宫颈癌”筛查服务的医疗机构应配备与开展筛查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筛查服务流程,不断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

1、初筛机构。3个乡镇卫生院为初筛机构,主要负责采集病史、妇科检查、初筛取材等,针对筛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督促其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做好追踪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获得转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或治疗。

2、转诊机构。淮南朝阳医院为转诊机构,负责接受初筛机构转诊的标本及异常或可疑病例,提供宫颈细胞学阅片、HPV检测、阴道镜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等相关服务。应当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规范检查操作流程和结果报告,出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并做好相关记录。医疗机构外送检测的,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质量控制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外送检测机构的遴选,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并组织开展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的质量和安全,外送检测机构同时应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质量控制。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一)民生实事月报。3个乡镇卫生院每月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量统计月报表》(附件2),逐级审核汇总后次月1日前报送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51115930@qq.com)。

(二)宫颈癌筛查个案信息。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专人负责宫颈癌筛查筛查个案信息的收集、整理,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完成数据录入和上报,个案信息需在结案后1个月内报送至国家妇幼中心“两癌”监测系统。

(三)宫颈癌筛查汇总信息。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统计该地区每季度所有宫颈癌筛查结案个案的汇总数据,生成本区宫颈癌筛查季度统计报表,经逐级审核上报,汇总至市妇计中心。报送时间:每年的5月20日、8月20日、11月20日、次年2月20日(同时报送经数据质控后的全年数据)(报表模板及填报要求参照国家《“两癌”筛查信息管理手册(2022年版)》中宫颈癌筛查统计报表的规定)。

六、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工作,强化多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管理,优化服务模式,落实相关要求,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二)加大宣教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宫颈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宫颈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宫颈癌”筛查,指导“宫颈癌”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治。

(三)强化服务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宫颈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宫颈癌防治联合体。提高医疗机构在“宫颈癌”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及治疗等方面的能力。健全“宫颈癌”筛查专家队伍,加强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基层“宫颈癌”防治能力。

(四)规范质量控制。区卫健委制定“宫颈癌”筛查质量控制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参与“宫颈癌”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及时反馈质控结果,指导改进服务质量。相关机构要完善自我检查和整改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服务质量。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服务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机构要及时作出调整。质量控制具体要求详见国家《宫颈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

(五)保障项目经费。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七、项目评估

区卫健委定期开展项目质量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确保“两癌”筛查工作有效落实。评估内容包括:具体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筛查流程及服务质量、异常病例随访管理、质量控制(包含实验室质控、信息质控以及现场评估等)、信息上报等。评估对象应包括“宫颈癌”筛查技术指导部门、初筛机构、转诊机构(含外送检测机构)等。评估方法包括现场评估和利用信息系统在线评估。

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需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区级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外送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认真组织迎接省级抽样评估。


2024年田家庵区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任务数

 

乡镇

常住人口数(人)

任务数(人)

安成镇

356

124

曹庵镇

703

246

史院乡

372

130

合计

1431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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