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悦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淮田卫医罚[2024]9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戚*悦 |
行政处罚内容 |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于2024年3月23日在位于田家庵区馨雅苑1栋商铺110室内使用可视采耳设备给群众诊断霉菌性中耳炎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行政处罚机关 |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