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田家庵区十届四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函
田卫健〔2024〕57号
关于政协田家庵区十届四次会议
第62号提案的答复函
吴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升优生优育保障服务水平的建议”,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促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落实生育休假制度
积极贯彻《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规定。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假期不得纳入事假范畴。男方护理假可在女方产假期限内灵活休假等;用人单位对职工结婚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产检时间给予保障。
二、推动托育普惠均衡
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成立田家庵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大力推动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深入推进暖民心行动和托育建设民生工程,加大普惠托育机构、示范托育机构、托幼一体化、公办独立托育机构等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托育机构70个,可提供托位3078个,每千人托位数5.15个,群众托育服务需求得到不断满足。积极引导托育机构提供周末班、延时班等特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的时间成本和经济压力,切实解决群众“带娃难、入托难、接娃难”现实问题,不断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
三、降低生育成本
积极落实二孩、三孩家庭个税差异化政策,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简化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落实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和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医疗保障政策。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四、完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
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产前筛查、为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等保健项目,强化孕产妇健康管理。健全出生缺陷防控网络体系,减少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国家卫健委《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要求的范围内。
为进一步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今年省市相继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淮卫人口家庭〔2024〕4号)、《关于印发<淮南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卫人口家庭〔2024〕6号)等文件。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各项生育支持政策,不断提升优生优育保障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类
联 系 人:夏彩凤
联系电话:177****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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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