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田家庵区十届四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30 09:15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卫健202458

 

 

关于政协田家庵区十届四次会议

96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耀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淮南市医疗护工服务行业的建议”提案,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医疗机构的护理工作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感受。2010年,原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逐步解决依赖患者家属或者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问题,减轻患者的家庭负担”。2020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护士资源不足时,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用配备一定数量、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并按照要求加强规范管理。

    目前国家、省、市层面均未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护工行业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积极引导医疗机构使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从事相应工作,合法、规范用工,定期对医疗护理员进行在岗培训和能力评估,加强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提高护工服务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0554-2687252

  人:徐曼

 

 

 

     

                     2024726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