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1 10:36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田卫健〔2024〕8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的

 

 

各乡镇卫生院:

为提升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责任意识。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加强党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单位法人是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应带头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财经规章制度,及时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短板不足和困难,督促财务人员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并对其进行财务分析,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决策与监督机制。

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控机制。要依据国家现行财经法规和制度,对本单位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的财务管理方面漏洞,针对易出问题的重要环节,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审批、备案程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控制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按制度办事。

三、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财务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做好各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规范财务账目设置,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现金收入不得存入收费员个人账户,须及时存入单位账户,不得超过周;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手续,及时清理往来账目,不得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往来款项;对各种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结算;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规定精神,公务招待严格按照“四单合一”(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补贴政策,不得滥发津补贴;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相关规定,重大支出项目应集体讨论决定;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信息公开机制。

四、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资金效益。乡镇卫生院要依照《预算法》和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综合考虑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不得隐瞒、少列、虚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年度预算绩效计划,加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对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项目用途和经费使用范围,实行专款专用。

五、强化资产监管,保障资产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配置和处置国有资产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要切实加强备用金的监督管理,合理确定备用金额度,严格备用金使用过程中的资金风险,坚决杜绝侵占、挪用或私自改变备用金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将支出直达至商品供应商账户,严控现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保证资金安全。

、加强跟踪监管,筑牢安全防线。各乡镇卫生院在国库集中支付后,将当月发生的所有账务包含当月收入及盘存材料整理完整,于次月15号之前将上月账务资料报至区卫健委会计核算分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不合规整改完善审核合规后报送至代账公司进行财务处理。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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