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阜外医院、田家庵王化梅诊所等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07-26 10:13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医罚[2024]25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阜外医院

行政处罚内容

未对所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备案

处罚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医罚[2024]26

行政处罚当事人

田家庵王化梅诊所

行政处罚内容

诊疗科目为内科,于2024227日给刘*永进行囊肿切除术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医罚[2024]27

行政处罚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内容

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内科专业,给刘晓永进行囊肿切除术,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元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医罚[2024]28

行政处罚当事人

田家庵卢洪高诊所

行政处罚内容

未能提供患者闫*运的《知情同意书》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医罚[2024]29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程氏口腔门诊部

行政处罚内容

(单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于2024527日在淮南程氏口腔门诊部给他人洗牙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医罚[2024]30

行政处罚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内容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于2024527日在淮南程氏口腔门诊部内给他人洗牙,无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医罚[2024]31

行政处罚当事人

田家庵吴静口腔诊所

行政处罚内容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于2024528日在田家庵吴静口腔诊所给他人进行龋齿治疗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医罚[2024]32

行政处罚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内容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于2024528日在田家庵吴静口腔诊所内给他人进行龋齿冲洗治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公罚[2024]1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市中祥易佰宾馆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公罚[2024]2

行政处罚当事人

田家庵区吉祥宾馆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公罚[2024]3

行政处罚当事人

田家庵区得闲酒店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水罚[2024]1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启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内容

二次供水,检测报告中:pH:检测结果5.72,标准限值:6.5-8.5,单项判定:不符合

处罚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率(四)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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