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耕镇姚北村卫生室、田家庵吴*诊所等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07-01 09:26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医罚[2024]16

行政处罚当事人

舜耕镇姚北村卫生室

行政处罚内容

未取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于202452日给邹*毅开具氨曲南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6-28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医罚[2024]17

行政处罚当事人

田家庵吴*诊所

行政处罚内容

未对所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备案

处罚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6-28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医罚[2024]18

行政处罚当事人

朝阳街道朝阳社区卫生服务站

行政处罚内容

未对所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备案

处罚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6-28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医罚[2024]19

行政处罚当事人

田家庵周*维整形外科诊所

行政处罚内容

未对所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备案

处罚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6-28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传罚[2024]3

行政处罚当事人

田家庵吴*诊所

行政处罚内容

未配备专用利器盒;治疗台上摆放有使用过的一次性带针针管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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