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综合门诊部、程*江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淮田卫医罚[2025]1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芙蓉综合门诊部 |
行政处罚内容 |
未对输液患者“周*琴”开具处方笺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行政处罚机关 |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2-28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淮田卫医罚[2025]2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程*江 |
行政处罚内容 |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3日在田家庵区洞山街道洞山新村商业街125、126二层对“朱*琴”等5人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无违法所得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行政处罚机关 |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