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0 14:56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委属各单位,各医疗机构: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区安委办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同时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制定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

“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树牢底线思维,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利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治堵塞“生命通道”,违规设置防盗窗、广告牌,违规装修装饰,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六类突出风险”,全力防范事故亡人风险,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私人诊所等),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

三、排查整治“六类突出风险”

(一)堵塞“生命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占用、堵塞、封闭。场所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不符合的要责令停用整改。严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等。疏散楼梯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

(二)违规设置防盗窗、广告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电子屏、金属栅栏、防盗窗网等障碍物。已设置的,要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三)违规装修装饰。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或搭建人员活动、居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装修材料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且不低于B1(难燃)的材料。顶棚、墙面、地面严禁使用塑料扣板、泡沫板、塑料绿植假花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严禁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人员活动、居住场所或在建筑内部使用泡沫夹芯板分隔房间。

(四)违规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严禁无证动火、无审批(不规范审批)动火、无灭火应急措施动火、在使用或营业期间动火,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动火作业期间,应清除动火区域内及周围易燃、可燃物。作业现场应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发生火灾、爆炸的,应立即组织疏散、报火警、实施扑救。

(五)违规敷设电气线路。严查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未穿管保护,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持证电工或委托持证电工敷设电气线路及定期维护检测。

(六)违规使用燃气、醇基燃料。严查违规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安全风险。设置在高层建筑和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场所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燃气,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燃气应按要求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紧急自动切断阀。使用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产品;严禁“油气混用”;要按要求设置事故切断阀,储罐应采用不燃材料并设置在建筑外或进行防火分隔,四周应设置围护结构,防止醇基燃料溢出流淌。

四、任务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扎实有效自查自改(即日起至6月底)。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要紧盯“六类突出风险”,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拆除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清理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格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使用:安全操作使用燃气、醇基燃料等。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

(二)组织全面排查整治(6月1日至8月30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各单位开展集中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实行包保责任,划分网格、责任到人。要逐月统计“六类突出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进度,项目式、清单化推进,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改正的,要现场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对不及时整改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封或关停,责令整改。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

(三)强化警示宣传教育(即日起至专项整治结束)。各单位要通过广泛宣传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的危害性,普及消防安全应急常识,讲清“六类突出风险”的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避免产生舆情。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身边涉及“六类突出风险”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核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各单位要时刻保持“睁眼睡觉”的警觉性,牢固树立“隐患未消除等同事故”的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二)严格督导问效。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列入委安全工作专班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内容。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或灾害扩大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各单位从6月份起于每周五前报送《人员密集场所“六类突出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至区卫健委医政科。9月10日前报送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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