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淮汽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第三客运分公司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5-10-22 16:15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案由

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市淮汽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第三客运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公罚[2025]15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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