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东宫美容美发有限公司、田家庵区铂丽坊美容服务中心、田家庵区束纤肖美人美容店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4 15:32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案由

工作人员未取得《预防性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东宫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公罚[2026]1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1-28

 

 

案由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生活美容

行政处罚当事人

田家庵区铂丽坊美容服务中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公罚[2026]2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1-28

 

 

案由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生活美容、未取得《预防性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

行政处罚当事人

田家庵区束纤肖美人美容店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淮田卫公罚[2026]3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合并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的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机关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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