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东宫美容美发有限公司、田家庵区铂丽坊美容服务中心、田家庵区束纤肖美人美容店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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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工作人员未取得《预防性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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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 |
淮南东宫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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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淮田卫公罚[202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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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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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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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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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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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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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生活美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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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 |
田家庵区铂丽坊美容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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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淮田卫公罚[202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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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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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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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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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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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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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生活美容、未取得《预防性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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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 |
田家庵区束纤肖美人美容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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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淮田卫公罚[202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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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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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合并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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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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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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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