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局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对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进行了审计,并向我局反馈了3个方面共4个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审计工作,针对反馈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局实际,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通过学习《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预算分析,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加强调研,合理编制预算,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力度,避免出现执行率过低或过高。(附件:学习记录复印件)
二、年度决算报告编制存在年度决算报告编制不真实
整改情况: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规范年度决算报告编制和各项数据填报,做到年度决算报告编制收支真实、数额准确、报送及时。(附件:学习记录复印件)
三、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列支票据不合规。
整改情况:通过学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严格财务报销把关,现已将热敏纸打印的发票复印件粘贴在记账凭证后面,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退回更正完善后予以列支。(附件:热敏纸打印的发票的复印件粘贴在记账凭证后的照片)
2、会计核算明细科目设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正确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将“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公用经费”、“四送一服办公费”、“考核经费”等不同的项目资金,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附件:整改后的记账凭证和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