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2023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田家庵区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政策跟踪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15日至5月15日对田家庵区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收支情况。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13万元,根据受灾乡镇摸排统计今冬明春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员406户,851人,具体分配曹庵镇120220元,史院乡9780元。按照《关于下拨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田财字〔2023〕2号)文件,根据“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田家庵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月16日由区财政惠农资金系统(一卡通)直接将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二、审计评价
田家庵区应急管理局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民生保障,制定《田家庵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制度》和《田家庵区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田应急〔2022〕12号)文件,较好履行了工作职责,及时足额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秋救助)发放到受灾对象手中,为受灾群众提供了生活保障。
但在但审计中也发现救助实施方案针对性不强等现象,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问题
1、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实施方案针对性不强。审计发现,田家庵区应急管理局制定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实施方案针对性不强,未结合本地灾情实际及“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要求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可操作性不强。一是关于受灾程度、需救灾人数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只填报户主信息。二是缺乏统一工作流程,每个村工作流程不统一。
2、救助标准不够细化。救助方案中将救助标准划分为三个层次,救助资金每个人从80-200元不等,但是未提供相关的生活困难的证明文件,或者与会议讨论记录。如资料反映,史院乡瓦杨村救助的尹若友(低保户,救助人口2人,受灾7亩,减产6700斤)补助200元,王兵(低保户,救助人口3人,受灾3.5亩,减产3500斤)补助326元,周晓玲(一般户,救助人口3人,受灾5亩,减产4000斤)补助500元。审计期间已整改。
3、史院乡仇咀村未能做到关心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史院乡仇咀村救助21户,仅一户是脱贫户,其他都是一般户,实际仇咀村低保户就有86户,分散供养特困20户,困难特殊群体未被重点关注。
4、曹庵镇庞祠村救助材料不规范。一是5处申报人数与核定人数不一致。二是未提供需要救助人数。三是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部分联系电话打不通,七人为同一号码。四是会议记录流于形式。村民代表大会和村两委会议、监督委员会内容基本一样,只有户数和总人数,没有体现具体每户救助多少人、多少救助资金。五是未提供庞士国为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材料。
5、宣传工作不够深入。通过现场抽查和电话咨询发现,所问及部分农户表示不知道这项政策,如庞祠村。未发现在新闻媒体和所在乡镇、村部进行实物宣传。
四、审计建议
一是田家庵区应急局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督促乡镇、社区(村)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相关资料。
二是加强调查统计和复核工作。区应急局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做好需冬春救助人员的调查、统计、核定工作。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主要是在资金使用、申报资料等方面加强基础性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应急局要认真、及时、有效的进行整改。
五、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田家庵政府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至2023年5月底,2022年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