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田家庵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3年5月14日,对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卫健委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卫健委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卫健委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田办秘〔2019〕24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区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业务领导,核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1名(副科级),兼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田编办〔2023)4号)。2023年12月区卫健委实有工作人员28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6名(含主任1名、副主任3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借用二级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人员9名、借用二级机构劳务派遣人员5名、借用淮滨卫生服务中心人员4名,特岗人员1名。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基本情况
1.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经区财政批准的区卫健委2023年预算收入为1724.63万元,当年区卫健委账面反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8681.38万元、其他预算收入117.74万元,预算收入总计8799.12万元。
2.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经区财政批准的区卫健委2023年预算支出为172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1万元、项目支出1530.22万元。当年区卫健委账面反映财政拨款支出868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13万元、项目支出8491.25万元)、其他资金支出29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5万元、项目支出216.24万元),预算支出总计8978.5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卫健委202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本次审计也发现,区卫健委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项目执行率过低、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
2.无依据编制基本支出。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低。
4.部分项目资金超范围使用。
5.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
(三)决算报表编制方面的问题
6.年度决算报表中部分数字与账面数不一致。
(四)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7.会计核算不准确。
8.横联户未纳入会计核算。
9.记账凭证附件不齐全。
四、审计建议
(一)完整合理地编制预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将各项资金“全口径”纳入部门预算,根据工作职能合理编制预算,充分认识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加强对预算执行工作和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避免执行率过低,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
(三) 规范财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等有关规定,正确组织会计核算、规范财务行为、真实反映单位财政财务的收支情况。同时财务部门应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本报告有关内容,田家庵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对立行立改类的问题,应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区卫健委应组织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田家庵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区卫健委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田家庵区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淮南市田家庵区审计局
2024年5月27日
